經營團隊
我們的宗旨是與客戶攜手共創更美好的金融未來,為實現此目標,我們全公司以誠信與信任的核心價值觀為依歸,也做為我們客戶服務的基石。
總裁
Keith 自 2024 年 3 月接任富達國際總裁。他於 2020 年加入富達國際,負責全球退休金業務,爾後並擴展至包括個人投資業務。他之前曾任職於美國的富達投資長達 20 年,負責退休投資及主要市場業務推展,更早之前也曾於電信業擔任財務及策略規劃工作、於美國陸軍擔任軍官。
副董事長
Anne 於 2018 年起擔任富達國際執行長,並於 2024 年 3 月轉任富達國際副董事長。她自 1992 年投身資產管理業,20 年來曾擔任分析師、基金經理以及首席投資長等職務。她的職業生涯跨足多家龍頭資產管理公司,包括大聯資產管理公司 (Alliance Capital)、摩根大通 (JP Morgan)、美林投資管理 (Merrill Lynch Investment Managers) 及安本資產管理 (Aberdeen Asset Management)。
日本總經理
投資方案暨客戶策略主管
Derek 於 2019 年成為富達國際日本業務總裁。他是資產管理公司 FIL Investments (Japan) Limited 以及 FIL Securities (Japan) K.K. 的總裁兼代表人。為日本個人投資者提供投資產品及服務。Derek 也擔任富達投資方案暨客戶策略主管。在 1996 年加入富達投資之前,他曾在 KPMG 和美國聯邦儲備委員會擔任高級職務。
富達加拿大副董事長
Andrew 擁有超過 20 年的業界資歷,於 1996 年加入富達國際,負責我們在加拿大的業務與投資管理活動,將三個以加拿大為據點與重心的業務(Fidelity Investments Canada、Fidelity Clearing Canada 與加拿大投資團隊)納入同一組織架構之下,致力服務加拿大市場。Andrew 目前也負責監管富達的固定收益、多重資產和私募資產業務。
富達全球平台解決方案主管
Stuart 於 2024 年 5 月被任命為富達全球平台解決方案負責人。他此前曾擔任富達全球科技和企業服務主管,並在科技領域擔任過包括基金會計、交易、固定收益、投資組合管理和零售通路銷售多個職務,為廣泛的業務範圍提供支持。他的職業生涯開始於程式設計師,隨後進入專案管理和顧問領域,並於 2007 年加入 Fidelity。
富達台灣董事長
Jackson 於 2010 年在香港加入富達國際,於 2011 年移居北京,負責富達中國的策略發展核心任務,許多重要里程碑包括:2015 年經中國大陸國家外匯管理局核准,獲全球資產管理業最高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 (QFII) 額度達 12 億美元;2017 年成為第一家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註冊為私募基金管理公司的全球資產管理公司;2020 年向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申請共同基金牌照。2022 年 9 月,Jackson 接任富達台灣董事長,負責持續推動台灣區業務發展。
聯席投資長(股票投資)
Niamh 身為富達國際聯席投資長(股票投資)。她曾擔任富達投資股票研究董事總經理和股票永續投資聯席主管。在 2011 年加入富達投資之前,她曾在 Pioneer Investments、Merrion Stockbrokers 和 Tilman Asset Management 擔任股票分析師和產業投資組合經理人等職位。
富達加拿大副董事長
Andrew 擁有超過 20 年的業界資歷,於 1996 年加入富達國際,負責我們在加拿大的業務與投資管理活動,將三個以加拿大為據點與重心的業務(Fidelity Investments Canada、Fidelity Clearing Canada 與加拿大投資團隊)納入同一組織架構之下,致力服務加拿大市場。Andrew 目前也負責監管富達的固定收益、多重資產和私募資產業務。
全球固定收益投資長
Steve 於 2012 年加入富達國際,擔任固定收益投資組合經理人,在倫敦辦事處主要負責管理新興市場債券基金,並於 2018 年成為歐洲固定收益投資組合管理團隊主管。加入富達之前則曾在 Goldman Sachs Asset Management 擔任投資組合經理人。
全球解決方案與多重資產主管
Henk-Jan 於 2013 年加入富達國際,負責領導解決方案與多重資產團隊,其中包括系統性股票團隊,主要運用富達的投資 IP,為客戶量身打造投資解決方案。加入富達之前則曾於 Bain & Company 以及 Booz-Allen & Hamilton 擔任管理與顧問職位。
全球永續長
Jenn 於 2007 年加入富達國際,負責領導外部與內部永續投資活動的進行,包括企業互動參與、投票,以及 ESG 整合的策略與政策。加入富達之前曾任企業金融律師,在 Norton Rose Fulbright 就資本市場與併購交易提供顧問服務。
「富達投信獨立經營管理」各基金經金管會核准或同意生效,惟不表示絕無風險,基金經理公司以往之經理績效不保證基金之最低投資收益;基金經理公司除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義務外,不負責各基金之盈虧,亦不保證最低之收益,投資人申購前應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
有關基金應負擔之費用(境外基金含分銷費用)已揭露於基金之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中,投資人可至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中查詢。投資人索取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可至富達投資服務網http://www.fidelity.com.tw/ 、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mops.twse.com.tw/ 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http://www.fundclear.com.tw/ 查詢,或請洽富達投信或銷售機構索取。
本文提及之經濟走勢預測不必然代表本基金之績效,本基金投資風險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人申購本基金係持有基金受益憑證,而非本文提及之投資資產或標的。投資人應注意投資必有因利率及匯率變動、市場走向、經濟及政治因素而產生之投資風險。當基金投資於外幣計算之證券,以台幣為基礎之投資人便承受匯率風險。富達並不針對個人狀況提供投資建議,投資人應審慎考量本身之投資風險,自行作投資判斷,並應就投資結果自負其責。
投資新興市場可能比投資已開發國家有較大的價格波動及流動性較低的風險。投資人應選擇適合自身風險承受度之投資標的。債券價格與利率呈反向變動,當利率下跌,債券價格將上揚;而當利率上升,債券價格將會走跌。
投資人因不同時間進場,將有不同之投資績效,過去之績效亦不代表未來績效之保證。
依金管會規定,境外基金投資大陸地區之有價證券以掛牌上市有價證券及銀行間債券市場為限,且投資前述有價證券總金額不得超過該基金淨資產價值之20%,當該基金投資地區包含中國大陸及香港,基金淨值可能因為大陸地區之法令、政治或經濟環境改變而受不同程度之影響。
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適合尋求投資固定收益之潛在收益且能承受較高風險之非保守型投資人;投資人投資以非投資等級債券為訴求之基金不宜占其投資組合過高之比重,由於非投資等級債券之信用評等未達投資等級或未經信用評等,且對利率變動的敏感度甚高,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可能會因利率上升、市場流動性下降,或債券發行機構違約不支付本金、利息或破產而蒙受虧損,投資人應審慎評估。非投資等級債券基金不適合無法承擔相關風險之投資人。
投資非投資等級債券之基金得投資於美國Rule 144A 債券(境內基金投資比例最高可達基金總資產 30%)。惟該債券屬私募性質,並無向美國證管會註冊登記及資訊揭露之特別要求,同時僅有合格機構投資者可以參與該市場,交易流動性無法擴及一般投資人,較可能發生流動性不足,投資人投資前須留意相關風險。
股票入息基金投資之企業,其股利(股息)配發時間及金額視個別企業之決定(例如:該企業一年可能集中於一或兩次配發),故每月配息金額的決定主要乃是透過對投資組合企業長期股利配發記錄的追蹤作未來一年股利金額的保守預估,並考量相關稅負後,方決定每月基金每單位的配息金額。
月配息型、A/Y股穩定月配息、A/Y/B股【F1穩定月配息】、A股H月配息澳幣避險、Y股H月配息澳幣(澳幣/美元避險)及A/B股C月配息之配息可能由基金的收益或本金或收益平準金中支付。任何涉及由本金或收益平準金支出的部份,可能導致原始投資金額減損。其主旨是,只有在維持穩定配息時,基金的股息才會由本金部份支出。但請注意每股股息並非固定不變。基金配息率不代表基金報酬率,且過去配息率不代表未來配息率; 基金淨值可能因市場因素而上下波動。投資人於獲配息時,宜一併注意基金淨值之變動。月配息型、A/Y/B股【F1穩定月配息】、A股H月配息澳幣避險、Y股H月配息澳幣(澳幣/美元避險)及A/B股C月配息進行配息前未先扣除應負擔之相關費用。基金近12 個月內由本金支付配息之相關資料,請至富達投資服務網http://www.fidelity.com.tw 查詢。A股C月配息僅適合瞭解與接受以下說明的投資人:本金支付的股息代表原始投入本金的報酬或部分金額退還,或原始投資產生的任何資本利得。配息可能導致基金每股資產淨值,以及可供未來投資使用的基金本金立即減少。本金成長幅度可能縮減,高配息不代表投資人總投資的正報酬或高報酬。投資遞延手續費N類型各計價幣別受益權單位之受益人,其手續費之收取將於買回時支付,且該費用將依持有期間而有所不同,投資未達(含)1、2、3年,遞延手續費率分別為3%、2%、1%,滿3年後即零遞延手續費,其餘費用之計收與前收手續費類型完全相同,亦不加計分銷費用,請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投資B相關級別基金不收申購手續費,但如提前贖回投資人須支付遞延手續費,並從贖回款項中扣除。「手續費」雖可遞延收取,惟每年仍需支付1%的分銷費,可能造成實際負擔費用增加。該手續費依原始投資成本與贖回時市價取兩者較低來計算。基金遞延手續費率:0-1年3%,1-2年2%,2-3年1%,3年以上0%。分銷費已反映於每日基金淨資產價值,以每年基金淨資產價值之1%計算。並請詳基金公開說明書。
有關基金之ESG資訊,投資人應於申購前詳閱基金公開說明書或投資人須知所載之基金所有特色或目標等資訊。相關資訊請至富達投資服務網-永續投資方案專區https://www.fidelity.com.tw/sustainable-investing/our-sustainable-solutions/或境外基金資訊觀測站-ESG基金專區https://announce.fundclear.com.tw/MOPSFundWeb/ESG.jsp查詢。
Fidelity富達, Fidelity International, 與Fidelity International 加上其F標章為FIL Limited之商標。FIL Limited 為富達國際有限公司。富達投信為FIL Limited 在台投資100%之子公司。